|
浙江基础工资标准表更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以下是具体的标准表: 1. **杭州市区**:调整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22元/小时。 2. **宁波市**:调整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22元/小时。 3. **温州市区**:调整为21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21元/小时。 4. **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调整为207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20元/小时。 5. **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调整为19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9元/小时。 6. **台州市、丽水市**:调整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8元/小时。 以上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同时,事业单位也应参照执行。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具体问题,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将对全省的劳动关系产生积极影响,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各用人单位需及时了解并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