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用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备用金使用的部门和员工。 三、备用金定义 备用金是指为满足日常业务需求,由公司财务部门预先拨付给各部门或个人临时使用的******或等值货币。 四、备用金申请与审批 1. 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详细说明用途、金额及预计使用期限。 2. 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审核申请表内容无误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并在《备用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备用金发放给申请人,并在《备用金发放记录表》上登记。 五、备用金使用 1. 备用金仅限于日常业务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 使用人应严格按照申请用途使用资金,并保留相关票据作为报销依据。 3. 对于超出原定用途或金额的支出,需重新提交《备用金申请表》,并获得相应审批。 六、备用金报销与归还 1. 使用人应在费用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2. 报销时需提交所有相关票据及《备用金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备用金报销记录表》上登记并******款项。 4. 使用人应在费用发生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归还剩余未使用的备用金额度至财务部门******。 七、******处理 1. 如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费用等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未按时归还款项的行为,公司将按日收取滞纳金,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八、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