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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区进行现场评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景区******质量,加强景区管理,确保游客安全与体验,经研究决定,将对全市范围内各景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本次评定覆盖全市所有******的旅游景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主题公园等各类旅游景点。 二、评定内容 1. 游客******:包括售票处、咨询******、导游******等; 2. 游览环境:包括环境卫生、安全设施、标识系统等; 3. 文化展示:包括历史背景介绍、文化活动组织等; 4. 旅游安全:包括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5. 绿色环保:包括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排措施等。 三、评定标准 参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评定时间 本次现场评定工作计划于2023年5月1日至5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景区自行安排,并提前一周向市旅游局报备。 五、工作要求 1. 各景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评定顺利进行。 2. 请各景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真实有效的信息。 3. 评定期间,市旅游局将派出专业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并邀请部分游客代表参与评价。 4.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本次评定工作,******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结果运用 本次现场评定的结果将作为评选“星级旅游景区”和“文明旅游景区”的重要依据。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景区,将给予整改期限;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景区,则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0755-12345678 电子邮箱:tourism@shenzhen.gov.cn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确保此次现场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深圳市旅游局 2023年4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