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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质保金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在原质保金协议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 1.1 本协议中的“质保金”指甲方为确保乙方履行******义务而向乙方******的保证金。 1.2 本协议中的“******”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原质保金协议。 二、补充条款 2.1 付款方式 2.1.1 乙方应在******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等额的质保金。 2.1.2 质保金的******方式为******转账,具体******信息以甲方******的为准。 2.2 质保期限 2.2.1 质保期限延长至******履行完毕后的6个月。 2.2.2 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三、违约责任 3.1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质保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3.2 若甲方未能按时******质保金,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4.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解决。 五、其他条款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5.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