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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号:330102198001010000,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8号。 被申请人: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钱江路2号。 案由:工资争议 一、申请事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申请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50,000元。 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1年6月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技术部门经理一职。双方签订有劳动******,约定月薪为人民币35,000元。入职以来,申请人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多次超额完成业绩指标。然而,自2022年5月起,被申请人开始拖欠申请人部分工资。根据公司财务记录显示,被申请人至今尚欠申请人共计人民币50,000元的工资差额未******。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依法裁决。 三、证据材料 1. 劳动******原件一份; 2. 工资条*********若干; 3. 业绩报告及证明材料若干; 4. 与公司沟通记录及******资料若干。 四、结语 综上所述,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感谢贵委对此******的关注与处理! 此致 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三 日期:2023年5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