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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书法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自贡市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自贡市书法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广大书法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书法艺术传统,促进书法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提高书法艺术水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 本会接受自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书法家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组织书法创作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书法展览、******、交流活动。 第五条 开展书法理论研究,编辑出版有关书籍、资料,宣传推广书法艺术。 第六条 加强与国内外书法界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培养新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的整体素质。 第八条 维护******合法权益,反映******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 第九条 本会******分为个人******和团体******。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备一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书法艺术; 2. 具有一定的书法创作水平; 3.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团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 2.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3. 按时缴纳团体会费。 第十二条 个人******的权利: 1.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获得本会******的各种******; 3. 对本会有批评建议权; 4. 可以优先参加各类展览、******等活动; 5. 入选优秀作品集等荣誉权; 6. 其他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个人******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2.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完成本会会长委托的工作任务; 4. 按时缴纳个人******费; 5. 维护本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十四条 团体******的权利: 1. 参加本会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