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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各机构印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各机构的印章进行统一收回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围 本次收回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等各类重要印章。 二、时间安排 1. 2023年5月10日前,各单位需将所有需收回的印章送至指定地点。 2. 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所有印章的回收工作。 三、回收流程 1. 各单位需填写《印章回收登记表》,详细记录印章名称、编号及使用情况。 2.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将填写好的《印章回收登记表》与需回收的印章一并送至指定地点。 四、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印章的回收工作,逾期未交者将影响相关业务******。 2. 在提交过程中,请确保所有印章完整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情况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单位,将暂停其使用其他相关公章的权利,直至完成回收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XXX-XXXXXXX 办公地址:XXX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