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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引言 为了规范重庆市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二、建筑面积定义 本规范所指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范围 1. 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内供人们活动、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储藏物资的实际使用面积。 2. 辅助面积:指为辅助使用功能而设置的房间和通道等所占的面积。 3. 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内承重结构所占的面积。 四、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1. 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净使用面积×使用系数。其中,净使用面积是指扣除柱子、墙垛等结构所占空间后的实际使用空间;使用系数根据建筑物类型确定。 2. 辅助面积计算:辅助面积=各辅助房间的净使用面积之和。 3. 结构面积计算:结构面积=各承重构件(如柱子、墙等)所占的空间之和。 五、特殊情形处理 1. 阳台: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 楼梯间:按自然层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3. 外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4.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 室外楼梯下的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 六、附则 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规范,旨在确保重庆市建筑项目的合理布局与科学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