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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公章管理,确保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公章使用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章使用范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章主要用于签署正式文件、******、******等具有******效力的文书。任何超出上述范围的行为均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二、公章管理规定 1. 公章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使用。 2. 使用公章时需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详细记录使用时间、用途及审批人。 3.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公章。 4. 公章不得用于******事务或非正式场合。 三、******处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交************处理。 四、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对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章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使用公章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处理。 特此通告。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X月X日 |
